2016年6月28日 星期二

【新聞稿】三一八運動結餘款捐贈法扶記者會


三一八運動期間,民眾以各種形式團結互助,熱情參與,有鎮夜守護、有戰地廚房、有理髮師、有水電師傅修復冷氣、有醫療團、義務律師團、心理諮商師,也有民眾踴躍捐輸各種物資及經費。經濟民主連合今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將運動結餘款之一百五十萬元轉捐贈法律扶助基金會之「公民不服從專案」,並公布318運動期間借用遺失物補償方案。
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表示:三一八運動期間,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後更名為經濟民主連合)收到民眾捐款的結餘,經善後會議及經濟民主連合社團聯盟會議指定其中200萬元用途為司法訴訟準備金,80萬元用途為借用遺失物補償準備金,並於今年5月6日將280萬元信託予蔣昕佑律師、侯宜秀律師處理。200萬元司法訴訟準備金,其中150萬元原擬作為義務律師團之行政費用,但義務律師團與墊付主要行政費用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非常客氣,均再三婉謝。在義務律師團建議下,經動撥小組同意,將150萬款項以指定用途的方式捐贈法律扶助基金會之「公民不服從專案」。
賴中強表示,今日記者會,特別要感謝義務律師團兩年來無酬、無私的協助,並感謝法律扶助基金會持續推動「公民不服從專案」,讓正義不孤單。
經民連特別邀請義務律師團共同召集人尤伯祥律師,信託監察人也是律師團前共同召集人顧立雄委員發表感想。
尤伯祥律師表示:律師的天職就是促進人權,捍衛法治。而兩年多前的三一八運動是民主失靈的後果與現象,這讓許多律師感到必須發揮所長、予以協助,也正是當時義務律師團第一時間就非常多人跳進來最主要的原因。律師團都是出於熱情、本於職責,以義務協助的方式不會接受任何外界的資助。也因此賴中強律師詢問這筆捐款時,所屬成員都堅持無償付出。在此也要特別感謝司改會及台北律師公會提供許多行政上協助,不計任何代價,並感謝全國各界以及許多團體在背後的支持。
尤律師認為,這筆款項既然是來自於民間,也應該用於民間。因此捐贈法扶基金會讓資源能重新投注在需要的人身上,是一項很好的做法。民主政治永遠有失靈的可能與風險,公民不服從則是防止它失靈的方法之一,而這筆錢運用在這個專案上,將會對民主政治的鞏固深化有所幫助。
信託監察人顧立雄委員則說:今天這個記者會充分反映律師一絲不苟的性格。為了這樣一筆錢慎重的開這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清楚說明。也表現了義務律師團的慷慨與無償協助的堅持。每位律師都懷著無比的熱情,無論是在哪裡都及時趕到現場或有需要的地方。當初討論是否要支付律師車馬費等等行政費用也都一概婉拒。這裡要對各位特別表達敬意。
當然也希望法扶在這筆款項的指定用途上可以充分、適當的運用。在用途說明後段部分也許還要視有無類似的行動、事件有個案能予以協助,但前段的相關工作都是很重要也應該致力完成的。
法扶「公民不服從專案」
法律扶助基金會陳為祥執行長表示,這次法扶所接受之「公民不服從專案」捐贈,係使用於「辦理與公民不服從專案相關之出版品、宣傳活動、研討會及經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會決議辦理與公民不服從有關個案之相關律師酬金及訴訟費用支出。」
陳執行長並提到:這筆捐款不僅是肯定也是一個鞭策。三一八運動在台灣某種程度是個轉捩點。如同剛才尤律師所說,公民不服從是防止民主失靈的重要自我矯正。
法扶原本專案陪偵僅限於警詢時,我們之後啟動市民不服從專案,在近期反課綱運動等等抗爭事件在人民面對司法追訴時發揮一定的效果。陳執行長認為,三一八運動是有關於政黨政治、議會政治、行政立法關係等的重要事件,這顯然是有全面、普遍性的,在這個時間點法扶接受這個捐款,除了對日後開啟的工作有所幫助外也是鞭策法扶繼續努力。
法扶會以這個專案,運用於不僅止陪偵的其他後續協助。事實上每個個案的協助,時常也會牽涉到制度面的問題。假使法扶在個案協助以外的面向上付出更多準備與努力,如此一來可以減少未來可能產生的許多個案。因此,這個專案將會對於民主政治的發展與法扶個案協助的本旨都發揮很大的作用。再次感謝。
行政院事件國賠訴訟裁判費
信託受託律師蔣昕佑說明:200萬元司法訴訟準備金有五十萬元,是要做為行政院事件國賠訴訟裁判費的準備。323、324行政院事件相關受害人對行政機關提起國賠,先前按當事人求償總額,依民事訴訟法計算一至三審裁判費,約為五十萬元。然而,現在這些案子已裁定移轉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依行政訴訟法計算裁判費將大幅減少,未來剩餘款項應如何處理,會由動撥小組討論決定。
借用遺失物補償
信託受託律師侯宜秀則針對80萬元借用遺失物補償說明:民眾於318運動期間(2014年3月18日至2014年4月10日)曾將物品出借(而非捐贈)供運動參與者使用,而於運動結束後未能取回出借物,且未曾獲償者,該所有權人可於受理期間(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申請補償。
相關申請將由「318 運動結餘款借用物遺失補償動撥小組」審酌,經過該小組同意補償並確認補償金額,再由受託律師辦理補償金之給付。該小組將視申請人所提供資料證明程度及總經費八十萬元額度,審酌補償與否及補償金額。
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補充表示:經濟民主連合於318運動期間,總共收到民眾捐款是新台幣25,937,791元。其中9,833,511元支付運動期間各種設備、文宣、雜項及善後物資處理費用,其餘經善後會議及經濟民主連合社團聯盟會議指定用於五個特定用途。這五個特定用途是: (1)賠償立法院修繕費及水電費2,636,271元(含匯費40元),並婉拒工總理事長許勝雄代償,此部分已於2014年5月給付完畢。(2)行政院事件賠償準備金300萬元。(3)司法訴訟費準備金200萬元。(4)借用遺失物補償準備金80萬元。以上(1)至(4)項合計為8,436,271元。(5)其餘7,672,225元,係作為2014年下半年以來後續運動經費,包括經濟民主連合本身的運作經費,並補助其他團體相關活動。所有經費動支情形,每半年於網路公布乙次,第五次財務公布為2016年1月29日,預計下一次財務公布為2016年7月底。

時間:2016年6月28日上午10點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室
出席: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 賴中強
義務律師團代表 尤伯祥
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 陳為祥
立法委員 顧立雄
信託受託律師 蔣昕佑
信託受託律師 侯宜秀

2016年6月24日 星期五

【新聞稿】拒絕【中國太子黨入股中信金控捲土重來】


中信金控公司今日股東會再次討論中國中信銀行入股中信金控之私募案,經濟民主連合等團體至圓山飯店會場外抗議,高喊「反併吞,拒中信」「拒絕中國太子黨」,並提出三項質疑,記者會後並持股東委託書進入會場表達反對中國中信銀行入股之立場。
經濟民主連合秘書長表示:具中國太子黨背景的中國中信集團入股中信金控案,去年在經濟民主連合的不斷抗議並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下,被擋了下來,金管會及投審會未通過這項入股案。
陳冠宇表示,台灣的紅頂商人與中國太子黨不死心捲土重來,今天中信金控股東會討論事項,再次提出辦理私募案,私募對象就是要讓中國中信銀行入股中信金控。經民連重申:(一)反對中國官方企業入股台灣金融業,(二)反對在香港對媒體抽廣告、扼殺言論自由的中國中信集團來台投資,(三)反對內線交易前開累累的中國中信集團來台坑殺散戶,(四)反對中資入股台灣金融業,造成聯徵中心個資防護的破口,(五)反對中資入股台灣金融業,造成抽銀根、貸款政治審查的經濟白色恐怖。
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並就私募入股案對中信金控及其經營階層提出三點疑問:
一、 信銀國際(中國)銀行的資產品質是否因中國政府推動「債轉股」而惡化:
去年中信金控宣布雙向參股案:中國中信銀行入股中信金控,中信金控旗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斥資116億元取得中國中信銀行曾孫公司信銀國際(中國)銀行100%股權,預計作為中信金控在中國子行的布局,至今交易尚未完成。
先前中國政府推動「債轉股」計畫,要解決中國國企的虧損與流動性問題,強迫銀行成為虧損國企的股東。據上海金融數據服務公司Wind資訊(Wind Information)統計,該計畫於今年三月發動時約有1,200億美元,但截至四月底止,累計金額已超過2,200億美元。中國中信集團一直是國務院轄下配合中國國家目標的「政策」企業,中信銀行副行長孫德順今年三月二十四日表示,中國清理殭屍企業可能導致來自新行業的不良貸款,中信銀行正在為債轉股做準備。
請問:信銀國際(中國)銀行對中國國企的放款總額是多少,目前「債轉股」的金額是多少?資產品質是否因中國政府推動「債轉股」而惡化?中信金控是否應重做盡責調查(Due-Diligence),並重新考慮是否取消交易?
二、中國中信集團在中國涉嫌內線交易,根本不符合來台參股之規定,中信金控為何要硬推:
根據<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72條規定,來台參股的中資金融機構須符合「守法、健全經營,且申請前五年內無重大違規情事」的規定。但是,近來中國中信銀行的母公司中信有限公司、兄弟公司中信證券公司均涉及嚴重內線交易,中信銀行蘭州分行並發生行員偽造票據涉及金額達十億人民幣事件,根本不可能符合「五年內無重大違規情事」的參股規定,就算申請了,金管會也不敢「矇著眼核准」,中信金控為何要硬推?有無誤導投資人之嫌?
(1)中信有限得悉違法遭罰,提前出脫股份事件
2015年1月19日中央社報導,中國證監會於1月16日在股市收盤後公布,處罰中信證券暫停新開融資融券帳戶3個月;然而,中信證券最大股東中信有限公司,卻在證監會處罰消息公開之前,就精準出脫股份,13日至16日合計減持3.48億股,疑涉內線交易。
在此事件中,直接涉及內線交易賣出股票的是中信證券最大股東中信有限公司,而該公司也正是持有中國中信銀行67%股份的直接母公司。
(2)中信證券擔任救市國家隊,利用救市資訊進行內線交易事件
2015年8月25日中國官方通訊社新華社報導,中信證券8人涉嫌違法從事證券交易活動,8月30日新華社報導徐剛、劉威、房慶利、陳榮傑等四名中信證券高階主管因涉嫌內線交易,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9月15日新華社報導,中信證券總經理程博明、運營管理部負責人于新力、資訊技術中心副經理汪錦嶺等人涉嫌內線交易,洩漏內線訊息,被公安機關依法要求調查。2015年9月23日《彭博社》引述知情人士報導,中國證監會初步調查發現,有證據顯示,中國最大券商中信證券利用提前獲得的「國家隊」拯救股市資訊,來進行內線交易,為公司牟取不當利益。
在此事件中,直接涉及內線交易者均為中信證券高階主管,而買賣股票獲取違法利益的是中信證券,而該公司是中國中信銀行的兄弟公司。
(3) 中信銀行蘭州分行行員偽造票據
今年1月彭博社報導,中信銀行蘭州分行一名員工涉嫌在2015年5月-7月偽造銀行存款單等文件,以虛假的質押擔保方式辦理了存單質押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從而獲取銀行承兌匯票,多次進行貼現,總涉案金額達10億元人民幣。
三、建請中信金控公布集團企業與中國國台辦官員往來的所有公關費用: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委員會第五巡視組去年10月22日公布調查結果發現:負責對台工作的中國國台辦「存在以工作特殊性為由規避監管的現象,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拉贊助收捐贈、違規收受禮品饋贈、利用工作關係為親屬謀取便利等問題時有發生」。
去年上半年,中信金控大陣仗推出與中國中信銀行雙向參股案,農銀人壽參股案、安徽消金公司案、福建合資全照證券公司案等在中國布局,頗有後來居上成為台資在中國金融布局第一名之姿,但去年底以來卻紛紛傳出卡關。是否受中共中紀委整肅國台辦副主任龔清概波及,無端受害,建請中信金控公布集團企業與中國國台辦官員往來的所有公關費用以自清,避免外界不必要之誤會。

股東會上,中信金控股東梁文韜、中信金控股東受託人賴中強,分別就:中國政府推動「債轉股」之金融風險、中國中信集團涉及內線交易之記錄、入股後客戶個資安全疑慮質問以吳一揆總經理為經團團隊和董事會成員,但經營階層對於股東們的質疑皆避重就輕閃爍其詞,並且主席薛香川副董事長在股東尚未充分表達意見之前,就違反議事規則,逕行宣布就入股案進行表決。在股東梁文韜、受託人賴中強表達抗議後,仍然持續罔顧議事規則進行表決。表決後,賴中強立即質疑投票股東人數與開票結果有落差。隨後股東梁文韜、股東受託人蔡明穎、股東受託人陳冠宇、股東受託人簡年佑、股東受託人許博任接連發言對會議程序提出異議。主席卻不顧發言股東異議,宣布散會。

時間:2016年6月24日上午八點半
地點:圓山飯店主建築物門口
主辦:經濟民主連合
出席團體:台灣教授協會、臺左維新
發言:賴中強(經民連召集人)
陳冠宇(經民連秘書長)
梁文韜(成功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台灣教授協會代表)

2016年6月23日 星期四

【新聞稿】監督條例溯及既往、服貿貨貿重新檢討-監督條例修正動議記者會

【監督條例溯及既往、服貿貨貿重新檢討】

監督條例修正動議記者會


經濟民主連合、國會調查兵團、台灣勞工陣線、臺左維新、民主鬥陣、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今日(6/23)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公布「監督條例過渡條款修正動議」,主張民進黨版監督條例草案針對立法前已進行談判但尚未經國會審查之台、中雙邊協議,應增列回溯監督條款,才得以重新檢討服貿及貨貿協議。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蔡培慧亦出席記者會表達關心。記者會後與會團體並共同拜會時代力量黨團,尋求支持。

談判中、審議中、未完成備查之協議 應納入過渡規範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表示,民進黨版監督條例肯定談判前、中、後都需要監督規範,但是對於監督條例生效前,進度已經進展到後階段的協議,卻沒有溯及、過渡條款來補足前階段未進行的國會監督、公民參與、資訊公開、衝擊評估程序,這是非常嚴重的立法缺失。因此,經民連提出三項過渡條款,詳細條文如附件。主要規範如下:

(1)【談判中協議之過渡條款】:
監督條例施行前已開始談判,尚未簽署協議之談判議題,例如貨品貿易協議、爭端解決協議、互設辦事處協議、環境保護合作協議,新政府不應該「概括承受」「照單全收」繼續談判。行政院應該辦理預期效益與衝擊影響評估,做成談判檢討報告,作為是否繼續推動之依據。
評估過程應廣泛舉辦公聽會及聽證會,並主動揭露必要之資訊,必要時並應舉行公民審議會議。
評估結果發現有協議預期效益已無法達成、協議將造成無法彌補之衝擊、協議有其他衝擊較小之替代方案、協議整體評估弊大於利等四種情形之一者,權責機關應終止談判。
評估結果無前述情形,應補提談判計畫,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報告,重新釐清談判目標。
在這樣的規範下,貨貿協議可能繼續或終止談判,也可能修正談判目標,不再以百分之九十零關稅率,及爭取石化、面板、汽車、工具機降稅為目標。

(2)【審議中協議之過渡條款】:
針對監督條例施行前已簽署、在立法院審議中、尚未換文生效之協議,包括服務貿易協議與租稅合作協議設過渡條款,進行兩階段評估。第一階段辦理預期效益與衝擊影響評估,若評估結果有預期效益已無法達成、協議將造成無法彌補之衝擊、協議有其他衝擊較小之替代方案、協議整體評估弊大於利等四種情形之一者,行政院應向立法院撤回協議,並通知談判對方。
若第一階段評估結果無應撤回協議之情形,行政院應進行第二階段評估,向立法院提出協議施行準備之影響評估報告及影響因應方案。因應方案應包括:因應措施之行政計畫、預算草案、財源籌措方案、配套立法草案與預計發布之行政命令草案。
兩階段的評估程序都要做到公民參與及資訊公開。民間可針對行政院第二階段之評估報告提出相對應的民間版報告。若民間版報告內容或結論與行政院報告有重大差異時,立法院應舉辦聽證會。
立法院若認為有應撤回協議之情形,應為全案否決之決議。認無撤回協議之必要,則應逐條逐項審查,逐條逐項表決,並得經院會決議為修正、附加附款或保留。

(3)【未完成備查程序之實施中協議過渡條款】:
2008年到2015年間,海基會與海協會所簽訂之二十三項協議,除ECFA協議與智慧財產協議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服務貿易協議與租稅合作協議尚在立法院審議中,其餘十九項協議(例如司法互助協議、食品安全協議),立法院均未完成審議或備查程序,目前仍列在立法院待審法案清單,但是,馬政府已透過海基會通知對方生效實施。
面對此民主與法治之嚴重缺失,並考量十九項協議多年施行之現實,應設過渡條款,要求行政院應辦理施行檢討與衝擊影響評估報告,並就續行協議、要求重啟談判、終止協議、加強行政配套措、加強立法配套措施等六種組合選項提出方案,提請立法院同意。

對於經民連提出的過渡條款修正動議,立法委員林淑芬表示,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所舉辦的服貿條例來看,公聽會往往只是徒具形式,並沒有充分採納正反雙方的意見。未來所制定的監督條例應該要能夠重新檢視服貿條例,讓受衝擊的利益關係人能夠充分表達意見,因此她支持經民連所提出的修正動議。
立法委員蔡培慧批評,過去國會常常淪為行政院的橡皮圖章,未來應該建立更完備的程序,不論是在審議中或是實施中未完成備查程序的各項協議,都應該召開公聽會、聽證會檢視,蔡培慧委員認為各黨派都應該經民連所提出的修正動議。


檢討服貨貿玩真的 民進黨應主動增列監督條例過渡條款
國會調查兵團代表王希表示,周一民間團體曾到行政院要求撤回服貿拒絕貨貿,行政院發言人的回應是:先完成監督條例立法,再處理服貿協議審查及後續貨貿談判。但無論民進黨版或行政院江宜樺版監督條例,都沒有溯及過渡條款,都沒有交待如何處理服貿、貨貿。民進黨若真的沒忘初衷,就應從善如流,主動呼應民間團體主張,於黨版草案加入過渡條款,或開放黨籍立委支持連署民間提案。否則以所謂先立法再處理服貿貨貿搪塞人民,就是敷衍。
王希表示,監督條例若不能溯及既往,回頭處理服貿跟貨貿議題,等於是接受過去馬英九政府的談判結果,難道民進黨要接受「馬規蔡隨」的中國政策嗎?台灣人民透過2016年的大選,向馬政府的對中政策投下徹底的反對票。如今民進黨已完全執政,在國會享有獨大優勢,若不能扛起責任,完善監督條例立法,重新檢討服貿貨貿,很快就會被台灣人民看破手腳。

本週六號召成立服貿貨貿調查兵團
經濟民主連合秘書長陳冠宇表示:反服貿不是過去完成式,而是現在進行式。雖然海基會海協會談判暫停,「經濟融合」仍然是中國政府應對民進黨執政的四大策略之一;「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經濟基礎」,是要「為和平統一創造更充分的條件」,依然高掛在中共十八大的政治報告。一般判斷海基會海協會將在2018年復談,台灣必須在此之前,完成深化民主的監督條例立法工作。本週六晚上六點,經民連將舉辦服貿貨貿調查兵團成立之夜,號召各界參與,就是繼「監督條例七場巡迴座談後」持續在各地持續施壓。

臺左維新副秘書長李旻臻說明服貿貨貿調查兵團將推動以下工作:
(一)追蹤各選區立委在服貿、貨貿、監督條例、自由貿易相關議題上的言行。
(二)調查服貿、貨貿、自由貿易相關議題對各選區的社會衝擊。
(三)促成各選區立委、公民團體與選民的三方對話。
(四)遊說各選區立委退回服貿,拒絕貨貿,貫徹監督條例六大主張。
(五)街講、網宣等各種形式的社會宣傳。
(六)延續318運動理念的各項活動。

民主鬥陣總召曾玟學表示:台灣民主與主權的基礎仍不穩固,呼籲台灣人民警醒行動,持續加入跟權貴資本及跨海峽政商集團拔河的戰鬥行列。6月25日晚上,會有服貿貨貿調查兵團與中國習近平及權貴資本拔河的行動,歡迎大家參加。

記者會後,經民連拜會時代力量黨團,由立法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和黨團主任陳惠敏接見。在聽取經民連過渡條款修正動議訴求後,陳惠敏主任表示時代力量雖然在內政委員會沒有席次,但願意以黨團名義於內政委員會審查監督條例時,提出修正動議,未來也將持續與經民連保持聯繫,了解經民連對於監督條例的主張。

記者會時間:2016年6月23日上午十點
記者會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
拜會時代力量黨團地點: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辦公室(青島三館2樓)
拜會時代力量黨團時間:2016/6/23 上午十一點
主辦:經濟民主連合
記者會出席名單:
立法委員 林淑芬
立法委員 蔡培慧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 賴中強
國會調查兵團代表 王希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孫友聯
經濟民主連合秘書長 陳冠宇
臺左維新副秘書長 李旻臻
民主鬥陣總召 曾玟學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邱伊翎
時代力量黨團接見代表:
立法委員 高潞・以用・巴魕剌
時代力量黨團主任 陳惠敏

2016年6月20日 星期一

【新聞稿】 勿忘初衷,撤回服貿,拒絕貨貿



                  
勿忘初衷,撤回服貿,拒絕貨貿
                   
經濟民主連合、台灣教授協會等十餘個團體今日於行政院大門召開記者會,要求林全內閣向立法院撤回服貿協議,並且表態拒絕簽訂貨貿協議。與會團體向就職滿月的林全院長喊話,要林全及民進黨政府莫忘初衷,不要延續馬政府傷害基層人民的錯誤經貿政策,別把瀉藥當成仙丹。

要求林全撤回服貿、拒絕貨貿:
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表示,反服貿運動三週年前夕,我們回到行政院前舉行記者會,是要告訴政權輪替後的林全院長:我們依然堅持,我們沒有忘記要「退回服貿」,我們要求行政院向立法院撤回服貿協議,拒絕簽訂貨貿協議。

賴中強表示,林全院長的施政報告寫著:「儘速推動兩岸簽署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再依據監督條例規定進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審議,以及兩岸貨品貿易協議的後續協商」,並三次強調「新政府沒說服貿、貨貿不要」。蔡英文總統就職演說也提到:要「積極參與RCEP」,也就是要加入中國主導的自由貿易區。對中國更全面的經貿開放,仍然是民進黨政府的主旋律,差別在於馬英九只吃中國一帖瀉藥,民進黨政府認為只要貿易平衡,吃下全球化與全面對中國開放兩帖瀉藥,就不會拉肚子。我們不同意這樣的思維與經濟路線。

馬英九與陳添枝的ECFA謊言:
賴中強並指出:林全院長提名的國發會主委陳添枝,正是為馬英九推動ECFA與服貿、貨貿等錯誤經濟政策的大將。而這些錯誤經濟政策所立基的五項假設,已經被證實是錯誤或過時,包括:1.假設關稅是產業競爭力的關鍵因素,2. 將「FTA覆蓋率」與「零關稅率」混為一談,3. 認定WTO杜哈回合談判已停滯,不加入區域貿易協定就是鎖國,4.假設中韓FTA將帶給台灣產業海嘯式的衝擊,5. 假設服貿協議是台灣企業跨足中國服務業的必要且有效手段。

對於「服貿協議屆期不連續」的回應:
近日立法院部分人士指出,服貿協議因「法案屆期不連續」之規定,該議案可能「已不存在立法院」。賴中強表示:經濟民主連合做為延續318運動的反服貿團體,我們必須對這樣的主張持「審慎」的立場。情感上,我們樂見反服貿運動有更明顯的進展,但理智提醒我們,當年行政院是將服貿協議送立法院「備查」而非「審議」。是因為立法院於2013625日通過經朝野協商決議:「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本文應經立法院逐條審查、逐條表決,服務貿易協議特定承諾表應逐項審查、逐項表決,不得予以全案包裹表決,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生效條款」,服貿協議才「卡在立法院」,未如同馬政府任內所簽訂的其他十九項協議一般「自動生效」。今天如果要主張服貿協議「已不存在立法院」,我們必須追問:服貿協議不存在於立法院的狀態是什麼樣的狀態?是服貿協議失效?還是行政院可以隨時重新提出服貿協議於立法院?亦或是行政院可以不受2013625日立法院決議限制,直接宣布服貿協議生效?在沒有獲得行政、立法部門完整澄清與承諾前,我們必須採取「審慎」的立場。

經民連立場:退回服貿,拒絕貨貿
台教會林秀幸副會長表示:延續318運動,經民連主張「退回服貿」,具體作法是由行政院向立法院撤回服貿協議或由立法院否決服貿協議,而非僅是部分條款重啟談判。因為服貿協議開放中資來台經營基層服務業(美容、洗衣、批發、零售、運輸、快遞、影印、攝影、包裝、清潔、旅館、餐廳、旅行社、建築..)衝擊廣大基層勞工的生計;因為服貿開放中資經營醫院與安養機構,加速讓醫療與照護徹底商品化;因為服貿開放中資經營金融、電信、廣告、電影、基礎公共建設,讓中資得以擴大在台灣的政治影響力,傷害台灣的民主體制;相對地,台灣只有金融大財團與醫院大財團獲得短線的西進利益。
林秀幸表示:經民連主張拒絕貨貿,因為我們堅持食安檢驗不可退,農民權益不可讓,勞工生計不可賣。台灣前年出口到中國的工業產品,已經有75%貿易金額零關稅,馬政府推動貨貿談判的目標,主要是在爭取石化、面板、汽車、工具機四大產業輸往中國產品降稅。然而,中國將工具機列為敏感產業讓步相當有限,並且設下特殊原產地規則作為產業陷阱,其他石化、面板、汽車都是台灣十大財團在經營,而且台灣的石化、面板業是否應延續高耗能、低利潤的量產方向,也備受質疑。相對地,中國要求「貿易正常化」,要求台灣開放707項農產品、320項食品與農產加工品、1510項工業製品(涵蓋鋼鐵金屬、紡織成衣、重電電機、玻璃、陶瓷、石材、木工、橡膠、著色材料)卻深深影響廣大農民與基層勞工權益,我們反對為了十大財團曇花一現的利益,犧牲廣大農民與基層勞工權益。

莫把自貿瀉藥 當成救經濟仙丹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指出,三年前服貿談判違反民主原則、缺乏完整影響評估、國安資安出現漏洞、經濟安全惡化等疑慮,到今天並沒有改變。政府過度強調自由貿易協定的必要性,而輕忽負面影響與民主程序,是誤把瀉藥當成仙丹。
黃嵩立表示,任何自由貿易協定,都造成國家主權的部分讓渡。這種讓渡,讓國家在稅制、薪資、勞動條件、甚至出入國境等議題上面,處處受制於人。一個國家將無法盡全力保護其人民的工作機會,也更無法掌控國內財富的合理分配。同時,自由貿易協定,會放大資本主義的種種負面影響。自由貿易協定促使各種社會服務商品化,而使得「使用者付費」這種觀念侵蝕公共服務的領域,例如長期照護,將更為機構化、分工化,而與社區脫節。教育、資訊、就業機會,樣樣都成為待價而沽的商品。社會不同階層能夠享有的服務更加區隔,阻礙社會流動。簡言之,自由貿易協定將更有利於大企業和有錢人,更有利於財富集中,而不利於一般民眾。這些影響將發生在諸多細微的層面,但是累積起來對國內人權的保障,帶來難以克服的障礙。 
黃嵩立表示,除了資本主義的負面作用,與中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更必須面對許多潛藏在中國國家資本體質內的貿易障礙,以及他們對台灣的企圖心與敵意。與中國進行貿易時,更要強調程序正確、完整,並且以國家安全與人權保障為前提,步步為營。我們反對馬政府的服貿、貨貿,當時的代表團在九二共識的前提下簽訂了不對等條約,違反民主原則。蔡總統抵擋了九二共識的壓力,但是如果行政院受制於這些協議,等於要台灣中小企業和勞工直接面對中國國家資本的怪獸,這是人民不能接受的。我們要求行政院主動撤回服貿協議,並拒絕簽署貨貿協議。 

民進黨不要換位置就換腦袋
台左維新副秘書長林家宇表示,憑藉著318浪潮當選的民進黨,應謹慎反省兩岸經貿談判的下一步。不應該忘記當初人民的託付,否則就是背棄了人民。民進黨台權會邱伊翎則質疑318當時許多民進黨立委等等,也提出對服貿相當多的質疑,林全與民進黨難道忘了嗎?當初提出這麼多質問,難道會因為換了政黨執政就都全部不見了嗎? 這些質疑不僅會在服貿、貨貿上出現,也會出現在後來台灣要面對的各種自由貿易。邱依翎呼籲民進黨政府不要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ECFA
負面衝擊明顯 應完善貿易衝擊救助法制
台灣勞工陣線執行秘書楊書瑋表示,「根據勞動部「資遣通報統計資料」顯示,在2012年時,16項「可能受ECFA影響產業」的資遣勞工人數共有25,111人,占當年台灣所有產業的資遣勞工總人數的24.58%2014年時,16項「可能受ECFA影響產業」的資遣勞工人數增加至41,524人,占當年台灣所有產業的資遣勞工總人數的41.57%,在2年內的資遣勞工人數比率,增加了將近17%之多。顯見,對中國的自由貿易確實對基層勞工生計有明顯負面影響。更不用說馬政府的「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雖然有950億元經費,但執行成效趨近於零。難道新政府仍然要步上馬政府這種錯誤的後塵嗎?
沒有社會團結,就沒有貿易協定,台灣勞工陣線倡議公平經濟,不僅是公平的分享成長果實,也必須公平的分擔經濟成長的風險,但是台灣目前欠缺貿易調整援助法制,貿易衝擊救助與分配正義制度不健全,無法化解少數贏者圈與多數人民的對立,因此我們要求撤回服貿協議,並且反對繼續進行貨貿談判。

出席團體代表: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          
台灣教授協會副會長林秀幸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
臺左維新副秘書長林家宇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     
台灣勞工陣線執行秘書楊書瑋
(以上為現場發言代表)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秘書長李玥慧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
台灣少年福利與權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
地球公民台北辦公室主任周東漢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
永社執行秘書洪崇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