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5日 星期四

【新聞稿】蔡總統,這個髮夾我們無法接受! 請勿背棄「政治談判強制公投」的承諾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經濟民主連合一早於群賢樓外舉行記者會,要求民進黨堅持先前提出的「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不要因為中國黨媒的恐嚇而退卻,要求民進黨不要「吃案」。
2011年蔡英文要求修公投法,政治談判應強制公投
經民連發言人簡年佑指出:2011年10月總統大選期間,馬英九總統拋出與對岸簽署<和平協議>構想,引發各界質疑與恐慌,導致民調下跌。10月20日馬總統緊急說明「未來要推動『兩岸和平協議』,一定會先交付人民公投,公投未過,就不會推動簽署『兩岸和平協議』」。10月21日民進黨籍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回應:兩岸政治協商經過公投授權,不是馬總統一人說了算,應該將兩岸政治協商必須經過公民投票授權的機制入法;她也正式邀請身兼國民黨主席的馬總統,在1週之內針對「公投法」的修法工作,展開黨主席層級的協商。蔡英文說:「 (原音)由朝野共同合作,在立法院本會期結束之前,完成將兩岸政治協商須經公民投票的法律機制,納入『公民投票法』的修法工作,確立未來行政部門推動任何兩岸間的協商,事前都必須提交公民投票來取得人民授權,協商結論也必須經過公投,讓台灣人民做最後決定。」(請見中央廣播電台 2011年10月21日報導) 10月23日蔡英文於全國競選總部成立時致詞說:「民進黨執政後,任何兩岸政治協商都必須經過公投決定」。
人民日報恐嚇就轉彎?
簡年佑指出:今年五月十一日內政委員會無異議通過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之一「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要求台海雙邊如果要進行政治談判,必須先經過公民投票同意授權,才能開始談判,且談判後的協議文本必須經過國會四分之三同意並交付公民投票通過後,才能換文生效。會議主席及提案人就是當年的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可惜五月十六日中共黨媒人民日報海外版刊登警告文章〈台欲修公投法 挑動兩岸敏感神經〉,聲稱該修正案若闖關成功,兩岸關係將地動山搖後,民進黨政府轉趨保守,致公投法修正延宕至今。各方消息指出民進黨最後將棄守「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
蔡政府要拋棄民進黨僅存的信念嗎?
簡年佑質疑:難道現在的蔡總統、蔡主席要背棄過去自己的政治主張及承諾嗎?過去將兩岸政治性協議必須經過公投作為重要的政見,現在要眼看自己的政治誠信再次被打擊嗎?新政府上台以來,我們見證了蔡政府因為七大工商團體反彈,背棄了對勞工休假的承諾;因為護家盟反彈,動搖了對婚姻平權的承諾;現在蔡政府要因為中國人民日報的反彈,背棄民進黨對對於台灣主權、民主自決、公民投票的信念嗎?蔡總統是要拋棄民進黨的「神主牌」嗎?拋棄了這些,民進黨還剩下什麼可貴的信念?我們要正告蔡總統,這個髮夾(轉彎)我們無法接受,請不要與解嚴後成長的天然獨世代為敵,也請不要與伴隨民進黨成長爭取台灣民主自決的解嚴前世代為敵。
經民連對朝野立委的呼籲
經民連祕書長陳冠宇指出:今年三、四月時,經民連批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通過的監督條例版本沒有納入公民投票機制,四月十五日民進黨聲明說:「本法(監督條例)不牽涉主權與和平協議等政治性談判,對於可能涉及主權與和平協議之政治性談判,影響層面既寬且廣,應經由全體人民決定,這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如有涉及公民投票之需要,就交付公投。」我們要問,短短幾個月之前大聲政治性談判就必須經過全民公投,並且承諾會致力於推動修改公投法,這麼斬釘截鐵的民進黨現在是失憶?還是故意忘記?經民連在此,對朝野立委提出以下呼籲:
一、 面對中國政治談判的壓力,預先建立強制公民投票的民主防衛機制,是台灣的重要安全閥。中國當然會有反彈聲音,但就國際情勢而言,現在就是最好的推動立法時機,因為中國領導人習近平面對明年秋天十九大權力布局,暫時無暇處理台灣問題。而美國正面臨總統大選後的交接期,也正是對台灣干擾最少的時期。
二、 請民進黨籍委員勿背棄承諾,務必堅持此次公投法修正納入「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
三、 請民進黨委員深思要把國家、政黨的命運完全交給一群陸委會官僚決定嗎?要因為人民日報的反彈就棄守「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要背棄從黨外到民進黨一路堅持的台灣主權、民主自決、公民投票的信念嗎?失去了這些,那民進黨還剩下什麼?
四、 要求柯建銘、吳秉叡、劉世芳(黨團三長)、段宜康(政策會執行長)、陳其邁(提案人)、趙天麟(內政委員會召委)等委員公開承諾,絕對不棄守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之一「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並與經民連進行公開對話。
五、 請時代力量委員站在台灣主體性的立場,強力監督民進黨,在此次公投法修正納入「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千萬不要有任何鬆懈或放水情事。
經濟民主連合樂見修正公投法以補足人民基本權利的行使,但也強烈要求委員會已通過的「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此次必須完成立法,經民連將密切監督未來一個月黨團協商與院會二三讀程序,絕對不可讓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被「 吃案」

北社社長張葉森表示反對鳥籠公投,公民投票是補充代議式民主的缺失,應該盡速修正,民主是台灣防衛中國的武器,民進黨不要吃案。

時間:2016年12月15日上午八點五十分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外
主辦:經濟民主連合
發言:簡年佑(經民連發言人) 、陳冠宇(經民連秘書長)、張葉森(北社社長)
出席團體: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婦女新知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北社、永社

2016年12月14日 星期三

【聲明】民進黨不要吃案,堅持政治談判應強制公投--經民連對公投法審查的緊急聲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日將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今年五月十一日內政委員會已通過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之一「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要求台海雙邊如果要進行和平協議、軍事互信機制等政治談判,必須先經過公民投票同意授權,才能開始談判,且談判後的協議文本必須經過國會四分之三同意並交付公民投票通過後,才能換文生效。可惜五月十六日中共黨媒人民日報海外版刊登警告文章〈台欲修公投法 挑動兩岸敏感神經〉,聲稱該修正案若闖關成功,兩岸關係將地動山搖後,民進黨政府轉趨保守,致公投法修正延宕至今。立法院明日將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據聞民進黨最後將棄守「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經濟民主連合擔心攸關台灣主權及民主存續的民主防衛機制遭「吃案」棄守,特此發表聲明,並訂明日上午八點五十分至群賢樓外舉行記者會(經民連夥伴八點半集合)。

 根據立法院公報第105卷第38期第467-9頁的記載,今年五月十一日內政委員會第十四次全體委員會議,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之一修正案是由民進黨籍委員陳其邁、莊瑞雄、李俊俋、賴瑞隆以民進黨名義提出。在會議主席陳其邁主持下,無異議通過條文「兩岸間之政治協議,應由總統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交付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民投票,並經公民投票通過後,始得進行協商。前項協商完成後之協議文本須經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同意,通過後,由立法院於十日內交付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民投票,經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通過後,始得換文生效」,立法理由並載明「鑑於兩岸關係特殊,大陸從不放棄以武力併吞台灣,為確保國家主權不受侵犯,兩岸間之政治協商,應獲得高度民意支持,避免違背人民意願。凡涉及國家主權、國家安全之政治協商,如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結束敵對狀態、安排階段性或終局性政治解決、劃定或分享疆域、決定我國在國際上之代表或地位……等協商,協商前應由總統經行政院院院會之決議,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民投票,取得公民投票通過授權始得進行協商。」

我們要請問民進黨籍委員:你們對於台灣主權、民主自決、公民投票的理念變了嗎?難道人民日報唬一唬,你們就縮起來嗎?

我們要求柯建銘、吳秉叡、劉世芳(黨團三長)、段宜康(政策會執行長)、陳其邁(提案人)等委員公開承諾,絕對不棄守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之一「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